為深入實施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切實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力度,今年3月份,我國部與“兩市四省”聯合制定并發布了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工作方案》)。
根據《工作方案》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主要任務是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,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,多措并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,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;實施范圍涵蓋28個城市,即所謂的“2+26”城市(見圖1)。“2+26”城市,具體指北京市、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莊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滄州、衡水、邢臺、邯鄲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省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、開封、安陽、鶴壁、新鄉、焦作、濮陽市。在《工作方案》中,明確要求實施工業企業采暖季錯峰生產,其中各地采暖季電解限產30%以上,氧化鋁企業限產30%左右。
據卓創監測數據顯示,截至目前,“2+26”城市圈涵蓋的電解鋁及氧化鋁產能分別占全國產能的26%及40%左右,集中在山東、河南、山西及河北地區(見圖2)。單從規模占比角度分析,《工作方案》嚴格執行對氧化鋁企業行業的影響力明顯高于電解鋁企業行業。據卓創監測數據顯示,“2+26”城市圈電解鋁產能規模1209.5萬噸左右,采暖季限產底線362.9萬噸左右;氧化鋁產能規模3150萬噸左右,采暖季限產945萬噸左右。
而截至目前,“2+26”城市圈電解鋁已減量僅占比區域電解鋁規模的7.5%,占限產量的25.1%;“2+26”城市圈氧化鋁已減量占比區域氧化鋁規模的12.7%,占限產量的42.3%(見圖3)。從限產水平角度分析,若完全按照《工作方案》執行,在現有基礎上,“2+26”城市圈電解鋁繼續限產規模271.9萬噸左右,氧化鋁繼續限產規模545萬噸左右,以單噸電解鋁生產需要1.92噸氧化鋁核算,理論上的區域供需相對平衡。